主題: 湖南信托與國元信托掐架 稱自己僅是產品通道方
2014-08-22 08:4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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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湖南信托與國元信托掐架 稱自己僅是產品通道方

 近日,因“志高集團專項資產管理計劃”所投項目出現(xiàn)問題觸發(fā)違約,牽出華宸未來資產、湖南信托與國元信托三家機構。上述違約項目是由華宸未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子公司(以下簡稱“華宸未來”)主導的,國元信托及湖南信托均受到了牽連。

  事件曝光后,三家機構在責任面前選擇“互掐”模式。連續(xù)兩日,湖南信托和國元信托兩家公司均發(fā)布公告稱自己僅僅是該產品的通道方。此后,華宸未來也終于站出來吐槽申辯:先是否認了湖南信托“純通道”一說;后又嚴詞表示,已掌握證據(jù),發(fā)現(xiàn)項目資金劃款環(huán)節(jié)存在問題,矛頭亦指向湖南信托。

  雙方公告互相指責

  為推卸責任必有一方說謊

  8月14日,湖南信托發(fā)布關于“國元信托—淮南志高項目”情況說明的公告稱,“國元信托—淮南志高項目”的信托資金來源安徽國元信托,湖南信托按照國元信托指令設立單一信托項目、運用信托財產,并表示湖南信托已完全履行盡職管理義務,信托項目風險由國元信托承擔。

  8月15日,國元信托發(fā)布關于淮南志高貸款單一信托項目有關情況的說明公告稱, 本單一資金信托合同于2013年7月17日簽訂。交易模式為由華宸未來委托國元信托設立單一資金信托,再由國元信托作為委托人投資湖南信托發(fā)起的淮南志高貸款項目單一資金信托。根據(jù)該項目交易結構,國元信托分別作為受托人與華宸未來、作為委托人/受益人與湖南信托各簽有信托合同。

  另外,國元信托表示,在本項目中屬于事務管理類通道角色,公司是在華宸未來與湖南信托對淮南志高貸款項目達成一致的前提下接受委托人的委托,以信托資金投資湖南信托發(fā)起設立的單一資金信托項目,僅承擔通道職責,并按照信托業(yè)內公認的通道業(yè)務收費標準(2%。/年)收取信托報酬。

  8月18日,華宸未來公布了相關資管計劃的結構設計,推翻了湖南信托此前的“通道說”。 華宸未來公告稱,在2013年6月6日,湖南信托與華宸未來簽署了《單一資金信托合同》[合同編號:(2013)年湘信字(單一)第(061)號,(以下簡稱《華宸-湖南信托合同》),約定委托人(華宸未來)利用受托人(湖南信托)的專業(yè)優(yōu)勢,由受托人根據(jù)委托人的指令將信托資金用于向指定借款人淮南志高動漫文化科技發(fā)展有限公司名下的淮南志高動漫文化產業(yè)園項目建設發(fā)放貸款,受托人以管理、運用或處分信托財產形成的收入作為信托利益的來源,為委托人謀求信托財產的長期穩(wěn)定增值。

  雖然涉事的3家金融機構均稱自己是通道而不是管理方,拒絕承擔責任,但這3家金融機構對上述項目收取管理費的比例卻存在巨大的差距。華宸未來、國元信托和湖南信托收取的項目管理費分別為1%、0.2%和1.6%。對此,有投資者表示,“湖南信托公告稱自己是通道,卻拿著管理方應拿的高達1.6%的管理費,其所聲稱的責任方國元信托才拿0.2%,從這個點分析,湖南信托的公告就是自相矛盾,是推卸責任的表現(xiàn)?!?br />
  盡調失職項目管理存疏漏

  投資者仍在維權路上

  截至8月21日,華宸未來淮南項目實質違約仍在發(fā)酵,卷入其中的三家機構在發(fā)表“解釋說明”后均選擇靜默,但眾多的投資人仍在維權、尋求事件解決。

  有投資者表示,這本是一款高風險的資管產品,卻被“包裝”成低風險信托。在資管合同中明確有“較低風險,約定預期收益”的字樣,約定預期收益率為,投資100萬元-299萬元,年收益率為10.8%;300萬元及以上,年收益率為11.2%。

  投資人認為,信托計劃增信措施第一項提出,由“淮南志高關聯(lián)公司志高實業(yè)(龍巖)有限公司提供評估價值14.19億元的土地使用權及在建工程等實物資產設置抵押(抵押率約20%)。按14.19億元計算,相當于每平米價格為1.58萬元,一個四線城市的商業(yè)用地能達到這個價格,存在高估”。

  除盡調被指“存在失職”外,投資人還認為,其項目管理也存在疏漏。

  按相關合同,信托貸款應按資金用途和進度進行撥付。然而,華宸未來資產、國元信托、湖南信托沒有按約定將募集資金用于園區(qū)建設、大型設備調試、和開園前的廣告性支出,而是加以挪用并不知去向。對此,華宸未來資產在第六次臨時公告中也證實,就在準備向相關信托公司支付墊付費用時,發(fā)現(xiàn)資金用款環(huán)節(jié)存在“劃款錯誤”的相關情況,且已就上述事實獲取了相關憑證。

  事實上,資管計劃剛剛成立不久,志高集團種種跡象就已出現(xiàn)不好的兆頭。2013年5月之后,這個項目就已基本停工。而第二期資管計劃是2013年7月31日成立的,但同年8月31日,“長安信托-淮南志高股權受益權投資集合資金信托計劃”就出現(xiàn)了問題。

  早在2013年9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網(wǎng)站就有信息顯示,長安信托已向法院立案并申請執(zhí)行實現(xiàn)債權,后來,龍巖志高,包括作為該項目擔保的淮南志高動漫文化科技發(fā)展有限公司,都被列入國家高法的失信企業(yè)名單,官司纏身。

  不僅如此,到今年7月,項目風險已基本暴露,作為受托人和管理人的華宸未來、湖南信托也沒有提出風險防范措施,更沒有及時召開受益人大會決定資管計劃和信托計劃是否存續(xù)。

  投資者表示,直至實質性違約,最終沒有按時支付利息,相關機構華宸未來資產、湖南信托、國元信托仍在責任中推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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