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南 玻A:2016年度權益分派實施公告
2017-07-10 21:4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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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南 玻A:2016年度權益分派實施公告

中國南玻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權益分派實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
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中國南玻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權益分派方案已獲 2017 年 5 月 22 日
召開的 2016 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現(xiàn)將權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 權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6 年度權益分派方案為:以公司現(xiàn)有總股本 2,075,335,560 股為
基數(shù),向全體股東每 10 股派 1.0 元人民幣現(xiàn)金(含稅;扣稅后,A 股個人、證
券投資基金、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 QFII、RQFII 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發(fā)限售
股的個人和證券投資基金每 10 股派 0.9 元;持有非股改、非首發(fā)限售股及無限
售流通股的個人股息紅利稅實行差別化稅率征收,先按每 10 股派 1.0 元,權益
登記日后根據投資者減持股票情況,再按實際持股期限補繳稅款;持有非股改、
非首發(fā)限售股及無限售流通股的證券投資基金所涉紅利稅,對香港投資者持有基
金份額部分按 10%征收,對內地投資者持有基金份額部分實行差別化稅率征收注;
對于 QFII、RQFII 外的其他非居民企業(yè),本公司未代扣代繳所得稅,由納稅人在
所得發(fā)生地繳納。B 股非居民企業(yè)扣稅后每 10 股派現(xiàn)金 0.9 元;境內個人股東
的股息紅利稅實行差別化稅率征收,先按每 10 股派 1.0 元,權益登記日后根據
投資者減持股票情況,再按實際持股期限補繳稅款注)。同時,以資本公積金向全
體股東每 10 股轉增 1.5 股。
【注:根據先進先出的原則,以投資者證券賬戶為單位計算持股期限,持股
1 個月(含 1 個月)以內的,每 10 股補繳稅款 0.20 元;持股 1 個月以上至 1 年
(含 1 年)的,每 10 股補繳稅款 0.10 元;持股超過 1 年的,不需補繳稅款?!?br /> 特別說明:由于本公司為中外合資企業(yè),境外個人股東可暫免繳納紅利所得

第 1 頁 共 3 頁
稅。
分紅前本公司總股本為 2,075,335,560 股,分紅后總股本增至 2,386,635,893
股。
根據規(guī)定,B 股現(xiàn)金紅利的折算匯率按照股東大會決議日后第一個工作日,
即 2017 年 5 月 23 日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港幣兌人民幣的中間價(港幣:人民幣
=1: 0.8819)折合港幣兌付。未來代扣 B 股個人股東需補繳的稅款按照前述匯率
(港幣:人民幣=1: 0.8819)折算。
二、 股權登記日與除權除息日
1、A 股股權登記日為 2017 年 7 月 18 日,除權除息日為 2017 年 7 月 19 日;
2、B 股最后交易日為 2017 年 7 月 18 日,股權登記日為 2017 年 7 月 21 日,
除權除息日為 2017 年 7 月 19 日。
三、 權益分派對象
截止 2017 年 7 月 18 日下午深圳證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
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簡稱“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登記在冊的本公司全體
A 股股東;
截止 2017 年 7 月 21 日下午(最后交易日為 2017 年 7 月 18 日)深圳證券交
易所收市后,在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登記在冊的本公司全體 B 股股東。
四、 權益分派方法
1、A 股本次所送(轉)股于 2017 年 7 月 19 日直接記入股東 A 股證券賬戶。
B 股本次所送(轉)股于 2017 年 7 月 21 日直接記入股東 B 股證券賬戶。在
送(轉)股過程中產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數(shù)點后尾數(shù)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
股東派發(fā) 1 股(若尾數(shù)相同時則在尾數(shù)相同者中由系統(tǒng)隨機排序派發(fā)),直至實
際送(轉)股總數(shù)與本次送(轉)股總數(shù)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東現(xiàn)金紅利將于 2017
年 7 月 19 日通過股東托管證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機構)直接劃入其資金賬戶。
B 股股東的現(xiàn)金紅利于 2017 年 7 月 21 日通過股東托管證券公司或托管銀行
直接劃入其資金賬戶。如果 B 股股東于 2017 年 7 月 21 日辦理股份轉托管的,
其現(xiàn)金紅利仍在原托管證券公司或托管銀行處領取。
五、本次 A 股所送(轉)的無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為 2017 年 7 月 19
日;B 股所送(轉)的可流通股份起始交易日為 2017 年 7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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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股份變動情況表
股票類 本次變動前 本次變動數(shù) 本次變動后
型 股份數(shù)量(股) 比例 公積金轉股 股份數(shù)量(股) 比例
A股 1,312,751,568 63.25% 196,912,735 1,509,664,303 63.25%
B股 762,583,992 36.75% 114,387,598 876,971,590 36.75%
總股本 2,075,335,560 100.00% 311,300,333 2,386,635,893 100.00%
七、本次實施送(轉)股后,按新股本 2,386,635,893 股攤薄計算,2016 年
年度,每股凈收益為 0.33 元。
八、其它事項說明
B 股股東中如果存在不屬于境內個人股東或非居民企業(yè)但所持紅利被扣所
得稅的情況,請于 2017 年 7 月 31 日前(含當日)與公司聯(lián)系,并提供相關材料
以便進行甄別,確認情況屬實后本公司可協(xié)助其與主管稅務機關溝通返還所扣稅
款。
九、咨詢機構

聯(lián)系部門:中國南玻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辦公室
聯(lián)系地址:深圳市蛇口工業(yè)六路一號南玻大廈(郵編:518067)
聯(lián)系人:謝律、陳春燕
聯(lián)系電話:0755-26860666 / 26860660
聯(lián)系傳真:0755-26860685


特此公告。




中國南玻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二○一七年七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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