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江恩買賣十二法則之四:調整三周后入市
2008-12-21 13:3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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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江恩買賣十二法則之四:調整三周后入市

江恩在設計他的第四條買賣規(guī)則時,對金融市場做了十分廣泛的統(tǒng)計,他將市場反彈或調整的買賣歸納為兩點:
1) 當市場主流趨勢向上時,若市價出現三周的調整,是一個買入的時機。
2) 當市場的主流趨勢向下時,若市價出現三周的反彈,是一個沽出的時機。

當市場逆趨勢出現調整或反彈時,江恩認為在以下的時間必須留意市勢的發(fā)展:
1) 當市場上升或下跌超過30天時,下一個留意市勢見頂或見底的時間應為6至7星期。
2) 若市場反彈或調整超過45天至49天時,下一個需要留意的時間應為60至65天,根據江恩的經驗,60至65天為一個逆市反彈或調整的最大平均時間的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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